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不仅要打击诈骗犯罪,也应打击其相关联犯罪,这样才能达到“治病要治本”的目的。
近日,彰武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及养老诈骗相关犯罪的案件。
案情回顾
被害人张某某系彰武县彰武镇居民,年龄71周岁,是一名退休教师。2021年10月25日,张某某在家中接到诈骗电话,对方称其涉嫌非法集资,要求将资产情况告诉对方。张某某在没有任何防范心理的情况下,按照对方的指示进行手机操作,使其银行卡内80余万元被转出。张某某家属得知此情况向公安机关报警,此时张某某才得知被骗。
本案中,被告人翁某和褚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汇入银行卡内的钱系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仍予以转移。被害人张某某因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损失15万元。
案发后,翁某等人退赔了被害人张某某的经济损失。
裁判结果
彰武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翁某、褚某某明知汇入银行卡内的资金系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二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被告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达到15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翁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对被告人褚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法官提醒
法官在此提醒老年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不轻信陌生人来电,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到钱(转账),第一时间核实其身份,不随意转账,提高防骗能力,让诈骗分子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