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8日,阜新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诉源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推进会,阜新中院邵寒副院长参加会议并与各县区法院分管立案工作领导进行座谈。
会上,各县区法院汇报了各院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邵寒指出,各县区法院要按照市中院印发的 [2023]16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融入党委领导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要参照阜新市细河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模式,配备法院精干力量,打造“细河样板”,有条件的法院要尽快完成各县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入驻,实现各县区法院立案庭整体进驻市域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目标。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域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诉求集中化解优势,与已进驻中心的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诉源治理整体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反映诉求、解决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切实推进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
邵寒强调,各县区法院要提高对诉源治理专项攻坚行动的认识,实时更新工作理念。按照平安阜新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 [2023]3号及市中院印发的 [2023]45号文件任务要求,对当事人来法院起诉的适合诉前调解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在立案前全部选择编立“诉前调”字号,发挥调解对化解矛盾纠纷的前置性、基础性作用,推动诉源治理、案件分流减压,力争实现收案数量上升幅度缩减,助力全市完成“万人成讼率”逐年下降的目标,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