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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29 11:54:05 字号: | |

近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推动诉源治理”为主题

选取了一批符合实际 各具特色

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

予以印发


辽宁法院一案例入选

家事纠纷防治篇”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凌海市人民法院大凌河人民法庭
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 
 柔情司法守护家庭幸福平安


凌海市人民法院大凌河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立“柔情司法、调判结合”原则,构建“2 3 4”家事审判体系,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家事案件,2021年至2022年审结家事案件1655件,调撤1327件,调撤率达80.18%,极大维护了辖区婚姻家庭关系平等、和睦、文明。

一、“两个平台”推动家事诉源治理新实践

1.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家事多元解纷大格局。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和辖区8个“法官工作室”,建立网格员、综治委员、妇联人员等多方联络,推动辖区“网格员 调解员 法官”多主体解纷机制形成,借助信息化媒介延伸家事司法服务,2021年以来接受群众咨询2300余次,调解纠纷500余起;实现共抓矛盾化解、共拓便民举措、共推法律宣传、共建关爱机制的家事多元解纷大格局。

2.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效能。积极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群众信任度高的优势,不断提升诉前诉中调解效能,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2022年以来,调解家庭纠纷160件,成功化解103件,有8件进行司法确认。

二、“三项机制”构建家事审判新模式

1.审判团队专业化。高标准选任家事审判人员,配备2名已婚已育的高学历女性法官,家事审判经验丰富,诉前调解能力突出,对婚姻家庭生活认识深刻。强化人民调解的家事属性,聘请4名具备心理咨询服务能力的人民调解员,在家事案件调处过程中适时开展婚恋咨询辅导,有效促进婚姻家庭矛盾化解。

2.审判方式清单化。创建关系清单、财产清单、帮教清单、回访清单“四个清单”,及时摸清辖区婚姻家庭纠纷情况,着力探索“门诊式”审判。2022年建立离婚案件财产清单123件,有力推进离婚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建立回访清单56件,针对留守儿童、受家暴妇女、孤寡老人等重点群体,以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协同民政、司法、妇联及教育机构23次开展源头化解,有效防止矛盾升级、纠纷激化。

3.审判研讨常态化。确立“专审、多审、快审”思路,坚持“因案施策、一案一策”,定期召开研讨分析会拓展审判思维、厘清办案思路、防范案后风险,2021年起8次组织审判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讨论事实证据复杂、当事人情绪激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23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四条措施”营造和谐稳定新局面

1.坚持“巡回审判”到村屯。2021年以来,集中开展巡回审判29次,重点针对部分冲击道德底线、丧失社会良知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现场开庭、现场普法、现场教育,弘扬尊老敬老道德风尚,培树爱老助老文明乡风,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事审判实践。

2.举办“幸福家庭微课堂”。整理制作婚姻家庭微电影、纪录片配合庭前调解播放,安排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咨询和情感干预,科学引导案件当事人冷静思考、理性思维,通过类案引起共鸣、感知后果,实现夫妻感情修复和家庭责任增强。2022年以来,“幸福家庭微课堂”有效化解74对夫妻矛盾,充分维护辖区家庭稳定和婚姻幸福。

3.开展“护苗行动”助成长。开展普法进学校、“护苗•绿书签”等多种活动,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坚守“尊重子女意愿”的家事审判原则,对于夫妻双方逃避抚养责任的离婚案件,主动听取、重点考虑未成年子女意见,2023年已有5件判决不准离婚。

4.撑起“护老安全伞”。联合社区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增强老年人防骗反诈意识。充分发挥审判主观能动性,合理缩短涉老案件审理周期,2021年以来审理涉老纠纷251起,妥善处理养老机构管理不善导致老人走失、受伤的同类案件8件,其中1件入选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推动诉源治理”为主题,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60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作为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推动源头治理、推进多元解纷、化解涉农纠纷、防治家事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引领全国人民法庭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推广落实枫桥经验,把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把主题教育检视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该批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为人民法庭发挥审判职能、推动诉源治理,把人民调解、抓前端,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到实处树立了标杆和典范。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强基导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地制宜,努力让人民法庭在推动诉源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工作中作出新贡献,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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