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彰武县人民法院后新秋人民法庭高效化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现场向双方当事人发放了民事调解书,并履行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唐某与王某为邻村居民,2024年3月,王某与正在修车的唐某发生口角,双方情绪较为激动,言语多有不当。唐某在争执后出现身体不适的状况并入院治疗。唐某认为王某的行为对其造成伤害,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王某承认言语确有不当,但坚持认为唐某的住院与纠纷无因果关系,不同意赔偿经济损失。
本案承办法官了解到在起诉之前,双方经过多方组织的多次调解,但双方态度都十分坚决,不肯让步,多次调解均未成功。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如果能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有利于邻里之间打开心结,从而实现“远亲不如近邻”的和谐氛围。为从根本上平息矛盾,姜贺川法官通过仔细查阅卷宗、审查证据资料的方式,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在庭审调解阶段,直击矛盾焦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最终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就经济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一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后新秋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实现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无讼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