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关乎孩子健康成长,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守护校园安全,6月27日,阜新中院召开“育红工程”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中院新闻中心主任明良业主持。
发布会上,市中院副院长、“育红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白芝海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托校园普法深化诉源治理暨实施“育红工程”工作开展情况,市中院校园普法工作专班成员吴乔答记者问。
2023年以来,阜新法院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按照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思路开展依托校园普法深化诉源治理暨实施“育红工程”工作。全市法院向各学校派驻“法治副校长”163名,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156次,普法覆盖学校134所,覆盖学生97819人。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涉未成年刑事犯罪一审新收案件共3件,同比去年同期减少1件。其中,强奸罪1件,同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抢劫罪0件,同比去年同期减少1件;寻衅滋事罪0件,同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校园普法工作成效初显,得到学校、家长、学生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一、广泛调研论证,定位校园普法的出发点
中院专班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问题解决,围绕育红工程痛点难点,多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市县教育局领导、市县代表委员、部分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参加校园普法研讨会议、与市教育局联席会议,与家长座谈等会议,共同商讨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共汇总梳理4大类24个问题。
二、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校园普法的着力点
中院专班同市教育局积极联动,以“司法建议 实施意见”新模式,强化依托校园普法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的顶层设计。并立足法院和教育局的职能定位,从建立校园普法工作专门机构、制定校园普法工作目标与规划、启动校园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设置校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聚焦重点难点实施校园普法五方面,向市教育局、各县区相关单位相继发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托校园普法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的司法建议》《关于依托校园普法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建议及意见的有效制作,为依托校园普法深化诉源治理强化了顶层设计、明确了任务目标、制定了实施路径、提供了工作抓手。
三、贯彻实施意见,把牢校园普法的落脚点
一是全面开展校园普法活动。中院专班实时督导全市两级法院校园普法专班全力实现“两堂必修课”和“两个全覆盖”工作目标,要求基层人民法庭担负起本辖区中小学校的普法任务,确保普法教育向农村中小学延伸、不遗留盲区。二是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一要做实“两个法庭”服务模式,要求基层法院加快构建案涉校园学生的少年刑事法庭与民事巡回法庭,确保涉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保护。二要启动校园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要求各学校成立学生安全防护站,确保有足够的安保力量,随时随地发现处置安全问题。三要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要求两级法院及司法局依托少年法庭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对需要指导的在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监管其履行法定监护职责。三是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一要开辟校园解纷绿色通道,要求各基层法院及法庭开辟校园化解矛盾纠纷绿色通道,联手校园调解中心共同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二要设立校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选任具备法律知识和调处能力的教师、家长、律师、社会志愿者等担任调解员,在巡回法庭的指导下调处校园矛盾纠纷。三要完善“法治副校长”职能,更新“法治副校长”工作理念,切实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能职责,打造平安和谐校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