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蠡县公安局拘留所积极协作,共同对被执行人进行训诫教育,以案说法,促使多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赵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赵某就双方欠款一案诉至法院,经判决,王某需向赵某支付借款10000元。王某迟迟不履行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传唤,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遂将王某拘传至法院,向其释法明理,并明确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的后果,王某仍无动于衷,遂依法决定对王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被执行人王某在收押期间,拘留所民警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了教育说服工作,同时利用家人探望时间与被执行人家属耐心沟通,最终在执行干警与拘留所民警的合力调解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应承担的责任义务,主动筹集案款,案件执行完毕。拘留期间涉执矛盾实质化解后,执行法官全面评估被拘留人的悔过态度和表现,考虑涉案争议的解决情况,依法提前为其解除了拘留措施。
刘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蠡县法院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刘某仍然没有主动履行意愿,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查询并采取冻结微信、支付宝账户措施后,被执行人感受到生活极为不便,主动与申请执行人一起到法院进行和解。签订和解协议后,需要当场先支付部分执行款,被执行人却临时反悔,拒不支付。面对此种失信情况,蠡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到达拘留所后,被执行人刘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李某电话沟通。看刘某态度缓和,执行干警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到场,与拘留所干警共同做好当事人调解工作。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不应该抱着侥幸心理躲避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又反复做申请执行人工作,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最终申请执行人李某同意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向亲属借款5万元,当场履行完毕,案件成功执结。
截至目前,在蠡县法院执行局与蠡县公安局拘留所共同努力下,已成功化解案件2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30万余元,联动执行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