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彰武法院立案大厅,总会看到这样一个身影,她留着长发,面容清秀,时而回答当事人咨询,时而调解当事人矛盾。尽管立案大厅人声嘈杂,她总是那么不慌不忙,有条不紊。她就是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王丽媛。她先后在基层派出法庭、研究室、刑事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2017年1月被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称号,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荣获县法院个人嘉奖。
明确调解流程,破解调解难题
担任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以后,丽媛马上投入到新角色中,不断向老同志学习和请教,汲取他们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同时查找相关资料,细致钻研人民调解组织擅长的调解领域和优势,并利用参加各种诉调培训班的机会和兄弟法院的同事交流诉调对接经验做法,很快就熟悉了对接业务。为方便人民群众了解诉讼调解工作程序,选择适合自己并更加简单快捷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丽媛在诉讼服务中心原有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制度上,制定了彰武县人民法院多元化解流程图,放置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使来院当事人一目了然整个调解的流程,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选择不同方式的调解来解决纠纷,满足当事人想尽快解决纠纷的要求。
指导百姓调解,省钱省心省力
2020年5月18日,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人民调解室,由县司法局派驻的1名人民调解员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名义,开展驻院调解工作。当事人到达诉讼服务中心后,丽媛根据纠纷的种类、标的以及当事人的意愿,指导当事人到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自2021年以来,仅依托该人民调解平台,开展人民调解案件140余件,调解成功率90%以上,调解成功并当场履行完毕案件约30件,申请司法确认28件。该调解室为县域百姓搭建了非诉讼案件一站式受理平台,既能快速解决矛盾又能减少群众诉累和诉讼成本,真正为当事人做到了省心、省时、省钱。同时丽媛组织调解员参加在线调解实务工作的培训,仅今年九月份就开展培训4次,大幅度提高了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及调解技巧。
多元方式调解,质效化解纠纷
依托立案窗口优先引导诉前调解,丽媛依照工作流程优先把农民工讨薪纠纷、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金融借款等纠纷案件直接导入诉前调解,推送至调解平台,提高诉前调解比例。今年3月11日,县法院启动“物业服务纠纷诉源治理”工作,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将物业纠纷导入诉前调解,解决物业纠纷118件,成功调解90余件,收回物业费约25万元。同时丽媛积极开展该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促成自动履行补交物业费的业主达130余户。
诉讼服务岗位虽然平凡,但丽媛立志以踏实的做人处事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用她真诚善良的心、朴实专业的话语,寒来暑往、春夏秋冬,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诉讼服务,在平凡岗位上坚守初心,铸就不凡,努力成为法院工作一道靓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