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特发布以下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3)辽0902执恢195号
被执行人:廖辉,男,汉族,1960年4月27日出生,现住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102-2-301 ,身份证号:21090219600427151x。
悬赏期限: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赏金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
执行案号:(2023)辽0902执恢214号
被执行人:刘凤军,男性,1973年07月20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210902197307204511,住阜新市海州区平西路84-3-207。
被执行人:王艳玲,女性,1974年10月24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210902197410243041,住阜新市海州区平西路84-3-207。
悬赏期限: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赏金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
在悬赏有效期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并且法院依据该线索成功据传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奖励伍佰元。
举报电话:15004183226 周法官。
执行案号:(2023)辽0902执737号
被执行人:敖秋菊,女,1986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原住址:辽宁省义县义州镇铁西街铁西小区89号,现住阜新市开发区新都路55-2-303。
悬赏期限: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内,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并协助海州区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待法院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或拘传后,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举报电话:13354181681 0418-6281333 刘法官
郑重承诺: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同时督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